《辽宁财税》由辽宁省财政厅;辽宁省地税局主办,国内统一刊号 21-1366/F、国际标准刊号 1007-2675,重点刊发财政与税收领域研究成果。《辽宁财税》主要资助课题有:-。欢迎具有理论深度、实证支撑或交叉学科视角的稿件。投稿时请注意:稿件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,杜绝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;严禁一稿多投,一经发现将立即退稿。《辽宁财税》全体编辑同仁期待海内外学者不吝赐稿,共同推动经济的学术繁荣与创新发展。
(1)正文标题与层次:文内标题力求简洁、明确,层次一般不超过4级。论文各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,如“1”,“1.1”,“1.1.1”等。
(2)所有稿件均不退稿,请自留底稿。严禁一稿多投,对于一稿多投行为,本刊将进行公告。
(3)在正文首页以脚注形式注明第一作者简介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、学历、职称和主要研究方向)。
(4)文中需进一步解释的内容作为页末注释,用宋体五号字。文中用上标标注,编号为:①②③。
(5)参考文献为标注具体出处(页码、时间等)的实引,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顺序置于文末。